2023年1月5日,在辽宁省凌源市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工作人员用直播方式推介凌源百合。新华社记者 王乙杰 摄
报告指出,数字社区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海量数据为流通要素,以先进的数字化交互手段为主要表现形式,通过打造高互动的数字生活场景,建立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连接,从而实现线上线下高效融合的新型互联网社区。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敖立说,当前,数字社区的主要表现形式从图文和语音转向以短视频、直播等为主,交互更实时、场景更丰富等特点,催生了消费、生产新业态、新模式。
让消费更“可感知”。什么样的羊绒最亲肤,羊绒毛衣如何洗护?通过在直播间进行内容输出,服装品牌“三只小山羊”2022年“双11”成交额创新高。“三只小山羊”创始人杨玉勇告诉记者,通过短视频内容分享,可以将消费者带入穿、洗、护等多种与服装相关的生活场景。消费者的感知更多元,对品牌的信任就更多,连接就更紧密。这就是数字社区推动消费的实践。
2022年8月9日,在福建省福安市赛岐镇象环村的葡萄种植园,工作人员直播推销葡萄。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 摄
新年伊始,快手发布“村播计划”,通过幸福乡村带头人评选等多种方式,扶持农村优质主播成长,推动农产品销售。过去三年,快手幸福乡村带头人项目在全国发掘和扶持超过100名乡村创业者,通过数字社区模式累计带动1万多户百姓增收。快手科技副总裁宋婷婷表示,下一步将借助数字社区做好主播培育,助力乡村振兴。
让产业运行更高效。面对生产周期较长的家具供应链,如何精准锁定产能、筛选合适供应商、洞察用户需求是林氏木业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借助钉钉平台打造产业链数字社区,企业将供应链质检、装车运输等20多款应用与生产连接。“运营人员可通过实时报表调整采购计划,生产供应商可及时备货,实现上下游的协同。”
《数字社区研究报告(2022年)》指出,数字社区具有普惠、连接、效率和信任四大特征,将生产要素在数字世界连接成多个内容模块,形成内容生态,催生更多数字化服务。
“数字社区的每个内容板块背后都连接着多条产业链,各条产业链覆盖产品或服务供给的全链路。”敖立说,数字社区不断扩展、丰富人们的交互空间与生活生产消费方式,其间孵化、催生的大量技术场景赋能到实体产业,成为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新型移动互联网产品形态。
“大力发展数字社区,打造具有高互动特点的数字生活场景、产业场景,将推动数字技术更好赋能千行百业,助力实体企业在产业互联网的竞争中赢得先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说。(新华社记者 张辛欣)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