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共二十大如何与世界对话?******
(中共二十大·观察)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共二十大如何与世界对话?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题: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中共二十大如何与世界对话?
中新社记者 邓敏
中共二十大正在北京举行。世界各个国家和政党如此瞩目是次大会,不仅想看懂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施工图,也在观察中国如何定位自身与世界的关系,能否继续以负责任大国角色为动荡中的世界注入稳定和确定的正能量。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在二十大报告中,外界关切的重要议题得到了清晰明确的回应:中共如何看待世界大势与中国发展,中国希望推动建设什么样的世界,构建什么样的新型国际关系,新时代中国将实行什么样的外交政策……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这个路口指的就是和平与发展。”外交学院副院长高飞称。
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曾作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历史性判断,中国也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当此之时,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世界各国人民皆面临何去何从的抉择。
正是在这个关键的历史十字路口,中共二十大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中国的抉择: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新时代中国外交的总目标,也是为人类前途命运的世界之问、时代之问、历史之问提供的中国智慧与答题方案。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说,我们践行多边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共二十大报告指,中国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落实。显然,这是在进一步丰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也是在向全世界重申,中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更是践行者。
过去十年,得益于共商共建共享的“一带一路”倡议,东非有了高速公路,马尔代夫有了跨海大桥,老挝由“陆锁国”变为“陆联国”,中欧班列也成为保障全球物流稳定畅通的重要生命线。“从‘一带一路’倡议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和实践,近十年来中国在国际舞台上一直在展现着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印度尼西亚学者维罗妮卡如是说。
正因如此,人们也有理由相信,以中共二十大为新的起点,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中国,将会打造更多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更好惠及各国人民。
资料图:陕西西安,中欧班列(西安—汉堡)整装待发。(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发 黄鑫 摄值得注意的是,在论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时,二十大报告亦指中国式现代化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表明,中共既强调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也“胸怀天下”,并致力于为实现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其具体表现就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在“新征程”上以此作为中国外交布局的核心要素:
——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
——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
——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然而,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某些国家正“筑墙设垒”,试图“脱钩断链”,单边制裁、极限施压,无所不用其极。对此,中共二十大强调,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这正是在努力增信释疑,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化解“金德尔伯格陷阱”,以制度改革和创新破解“集体行动难题”,共担全球治理责任,共建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
外界注意到,在论述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时,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这一系列反对恰恰体现出中国敢于斗争的精神。”高飞说,“中国反对的这些行为都和人类进步发展方向相悖,是导致世界出现诸多问题、不能有效合作的重要原因。作为一个负责任、讲原则、守底线的国家,中国不愿意也不能够看着世界滑向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走到新冷战的地步。”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特邀副研究员刘典称,当前,国际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和平稳定。“在此时点,中共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既为中国更好应对当下世界局势,亦令中国成为全球政治经济体系的重要‘稳定器’。”
中共二十大明确传递出对世界光明前途的信心,同时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亦有清醒认知。路虽远,行则将至。中共将如何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兑现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的承诺,值得期待。(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