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发出“最后一电”震动全国 抗日老兵卢庆贻去世******
“此电恐为最后一电,来生再见。”这是抗日战争期间震动中国的“最后一电”中最为著名的一句话。
这封电报出自1944年的衡阳保卫战,约17000名中国士兵面对超过10万日军,坚守衡阳47天,打退日军多次进攻,直到弹尽粮绝时发出了这封被称为“最后一电”的电报。这封电报后经报纸报道,闻名全国,激励了国人的抗日热情。
2023年1月9日,当年发出了“最后一电”的发报员、抗战老兵卢庆贻的儿子卢先生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其父亲在1月8日上午10时55分于湖南湘潭去世,享年94岁,“父亲一直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要走正道,堂堂正正做人。他曾谈起战争时命悬一线的经历,但直到此前有人调查相关的历史时,他才说起自己就是著名的‘最后一电’的发报人。”
卢庆贻13岁报名参军
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此前发布的文章中介绍,1941年,刚满13岁的卢庆贻报名参军,投身抗日,被分配到第十军军部。1944年,为扭转太平洋战场不利局面,日军急于打通从中国东北到东南亚的大陆交通线,疯狂实施所谓“一号作战计划”,扼守粤汉铁路的长沙、衡阳是主战场之一。当年5月底,第四次长沙会战爆发。日军主将找到中国守将的战法漏洞,狡猾地实施作战计划。当年6月,长沙沦陷,衡阳北面再无阻挡,日军大举南下进犯。第十军奉命死守衡阳,寸土不让,等待援军,但双方实力悬殊,守军只有17000余人,日军兵力超过10万人,还动用大量飞机大炮对守军阵地和衡阳城狂轰滥炸。
1944年8月6日发“最后一电”
文中介绍,卢庆贻曾回忆说,1944年6月下旬,日军三个师团对衡阳城发起第一次强攻,从地面和空中进行狂轰滥炸。但守军士气高涨,沉着应战,顶住敌人猛烈炮火,日军阵地几乎没有向前推进一步。“日军还使用了毒气,我军整整一个排的人都被毒死。城内的防毒面具都被送到前线,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后来只能把毛巾打湿后围在脸上防毒。”卢庆贻说。此后,中国军队又先后打退了日军的两次强攻,但守军粮食弹药补给吃紧,援军却迟迟不到。8月6日,守军拟好了一道电报,由译电员交给卢庆贻,卢庆贻随即将电报发往芷江,后经由芷江空军台转往重庆。此后,卢庆贻被日军俘虏,万幸在被日军强迫劳动时逃脱,抵达贵阳后,才第一次从报纸上看到了他拍发的“最后一电”全文。
70多年后仍能背完整段电文
卢庆贻的儿子告诉北青报记者,父亲当时是部队中的电报员,当时译电员给卢庆贻的是电文代码,他自己并不清楚发布的电报具体内容,直到抵达贵州才了解到自己当时拍发的电报引发了全国热烈的反响。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70多年后,卢庆贻在接受采访时仍能一字不差地背完整段电文。衡阳沦陷后,不少阵亡中国士兵遗体暴露于野,长时间没得到安置。抗战胜利后,包括卢庆贻在内的60多名第十军士兵赶到战场,用4个多月时间收集了3000多具阵亡将士遗体,全部合葬在衡阳城郊张家山一带。卢庆贻的儿子说,近些年父亲还曾和他一起去过张家山,“父亲给我讲当年这一带的情况,回忆当年的故事。”1946年,卢庆贻回到老家务农,再也没有出去。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9月3日,卢庆贻作为抗战老兵代表,受邀到北京参加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并于当天坐上第11号阅兵车接受检阅。在卢庆贻卧房里,墙上挂着很多他参加抗战纪念活动的照片,桌上摆着各种荣誉和纪念勋章。“跟那些牺牲的战友相比,我算幸运的。无数将士官兵献出宝贵生命,才换来如今的和平生活。”卢庆贻说,“我们要珍惜和平,希望永远不要再有战争。”
卢庆贻的儿子向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家人正在操办老人的后事,“父亲曾给我们讲过战争的残酷,谈起他九死一生的经历。但一直没提起自己就是‘最后一电’的发报人,直到前些年有研究者得知他是衡阳保卫战的亲历者,找他了解情况,老人才讲述了自己发出‘最后一电’的经过。在日常生活中,他也一直教育我们一定要做个诚实的人,要走正道,做一个正派的人。”
文/本报记者 屈畅 统筹/孙慧丽
上海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上海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中小学设立相关专兼职教师岗位
本报讯(记者任朝霞)日前,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市、区、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部门协同联动成效显著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有效加强。
根据《意见》,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一指导下,市、区、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职责。上海市教委协调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各区教育局成立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按照本区学生规模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及协调职能。有条件的区,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职监察员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处理或者指导处理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学生权益、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事件。各中小学设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专兼职教师岗位,负责本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日常工作。规模较大或多校区的学校,或有条件的其他学校,到“十四五”末,要成立学生保护委员会,整合欺凌防治、纪律处分、教育惩戒等组织、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学生权益保护及相关制度建设。
《意见》强调,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纳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业务培训范畴,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范畴,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范畴,普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基本理念和基础知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