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深问丨庞军:中国减碳路如何跨越“气候变化陷阱”?******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题:中国减碳路如何跨越“气候变化陷阱”?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庞军
作者 徐雪莹
气候变化是否为西方限制发展中国家的陷阱?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碳减排确实会以牺牲一定的经济增长为代价。近年来,美国更以“苛刻财政和经济负担”为由,曾退出《巴黎协定》。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双碳”进程何以同经济发展“双轨并行”?又如何以更短时间实现全球最大碳排放强度降幅?
“这些年,中国在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庞军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时指出,经济结构变化会影响能源需求总量和能源结构,推行低碳理念同样能带来更多商机。中国通过双碳“1+N”政策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立健全碳定价等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技术、加大碳捕获碳吸收技术开发利用等综合举措,有决心和意志如期完成“双碳”目标,贡献国际环保事业。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如何以更短时间实现全球最大碳排放强度降幅?其降碳举措和西方相比有何不同?
庞军: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美国从2007年到目标2050年间隔43年,欧盟为71年,中国承诺实现的时间只有30年。
在碳减排上,中国如今面临的一些困难,是西方当年所没有的。西方提出减碳计划时,基本已走到工业化后期阶段,产业结构转型较为彻底,很多高污染、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都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中国由于人口、产业、技术等因素,加上国际产业分工的一些阻力,难以通过产业转移来减碳。同时,中国能源结构以煤炭主导的化石能源为主,碳减排任务更艰巨。
虽然只有30年时间,但中国有决心和意志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具体行动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立足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大力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单位GDP碳排放量,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目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跻身世界前列,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居全球前列、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崛起,都利于减碳。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无人机照片)袁宏彦 摄其次,在顶层设计上,中国提出双碳“1+N”政策体系,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对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不同行业,针对重点领域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梯次有序开展碳达峰行动。
再次,同西方相比,中国采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办法。即在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二氧化硫等传统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力度。
最后,中国建立了全球最大的碳市场,相比于西方国家碳市场的体量更庞大。未来可以利用全国统一碳市场,纳入不同行业,通过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碳税、可再生能源配额、可再生能源交易制度、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等措施,形成针对高耗能行业的有效减碳手段。
线路工人在安徽省淮北袁庄境内进行晋北-南京工程±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施工作业。该工程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之一。王文 摄中新社记者:乌克兰危机等国际局势下,全球能源价格飙升,欧洲国家持续面临“油气荒”。这会否延缓各国迈向“双碳”的步伐?对中国能源结构转型有何影响?
庞军:从短期来看,欧盟大量依赖俄罗斯天然气资源,乌克兰危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欧盟的低碳转型战略。
欧洲难以获取俄罗斯天然气,又即将面临冬季采暖压力。此时能源安全显然更优先于低碳与能源转型。为解决冬季采暖等能源需求问题,德国、意大利等国可能会重启燃煤发电,或延缓燃煤电站关闭时间。这甚至可能影响到欧盟在2030年底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的目标。
从长期来看,各国最终还是会向低碳方向迈进。若乌克兰危机持续,欧洲可能会重新考虑其能源转型路径。一会设法降低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加大能源供应多样性。二会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如加快开发太阳能、氢能等能源。
对于中国能源转型,乌克兰危机的直接影响没那么明显。中国能源结构以煤电为主,区别于俄罗斯供应的天然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俄罗斯反而有更多的清洁天然气可以供给中国,有利于中国增加清洁能源。但乌克兰危机对欧洲能源的影响也给中国能源转型带来启示,过度依赖国外能源资源,会令本国能源安全存在隐患。
2022年10月,天津LNG接收站二期项目有序进行中,确保5#、6#储罐供暖季前投用。中新社发 王军 摄中新社记者:中国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减污降碳仍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双碳”行动中会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中国能源转型道路何以同经济发展相协调?
庞军: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中国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要保证能源安全,必须充分认识到煤炭在中国能源中的主体地位,保证煤炭持续稳定供应。同时,把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作为重要抓手。一方面,对煤炭企业采取适当措施,在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上给予适当支持,促进其技术升级。另一方面,重视能源供应多元化,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开发。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亦然。“双碳”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因为追求“双碳”目标,就对碳排放高的重要行业“一刀切”,而要挖掘、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的潜力。
当下,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能源转型同经济发展相协调,须降低化石能源使用比例,促进能源多元化,加大对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这些都有赖于技术支撑。因此,还需不断开发新能源、节能增效等技术,通过技术挖掘转型潜力,最终实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能源能得到持续供应。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伍明镇境内的茨河(黑河)水系与设立的风力发电装备相映衬。王彪 摄同时,经济发展也是能源需求重要的驱动因素。能源需求通常会伴随经济发展不断增长,但经济结构变化也会影响能源需求总量和能源结构。发展高新技术、金融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有助于加速能源转型进程。
中新社记者: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在资源禀赋、产业分工、经济发展、碳排放水平等方面差异明显。中国各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何不同?全国碳市场的设计如何考虑省际碳公平问题?
庞军:中国西部地区能源资源丰富,特别是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中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较突出,重工业、化工业占比较高,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发达;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往往依靠外部供应能源。
中国各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要充分发挥其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才能在全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格局下,使各区域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形成区域间协同分工。
东部地区要进一步加强传统产业改造和技术创新,发展外向型经济,如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数字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中部地区重化工业比例相对更高,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高消耗、高排放、低附加值产业向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升级,推进第三产业发展。西部地区未来可作为中国新能源产业重要基地,为其他地区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
其中有一点尤为重要,即防止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不能说东部地区要发展,就将污染产业转移至西部;西部地区为提升GDP,就把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承接过来。
全国碳市场设计也应考虑到省际贸易问题。省际贸易中,能源产业较密集或重化工业所占比例较高的省份,往往会为外省承接一部分碳排放;经济发达且产业结构中以高附加值产业为主的省份,则会将部分碳排放转移到外省。
因此,为解决省际碳公平问题,首先要充分考虑碳排放的空间分布特性,科学界定各省碳减排责任。对于高耗能省份,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发放要有所倾斜。配额过于宽松,起不到约束作用;过紧又会给这些省份的产业带来很大影响。因此,碳配额应当适度,并给予调整空间,让各省份有时间逐步调整能源结构。
其次,从长远来看,真正的功夫应下到碳市场之外,即通过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帮助高耗能省份尽快升级改造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例如,通过适度的碳配额拍卖筹措碳减排资金,用以支持传统省份进行节能改造与产业技术升级,缓解因省际分配效应而加剧的地区不公平。
中新社记者:作为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世界减碳历程有否可参考的经验?中国这场“双碳”变革又能为国际环保事业带来什么?
庞军:发达国家在减碳历程中,通过立法引领、财税刺激、科研指导等手段,促进企业减排降污,限制了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发展。同时,向民众推广低碳文化、低碳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低碳、清洁能源的良好风气。其为全球减碳做出的各项有效举措值得借鉴。
中国“双碳”变革必将为国际环保事业作出贡献。
一则,中国作为目前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在实现“碳中和”的进程中,对全球减排的贡献毋庸置疑。中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新能源发展,进行低碳变革,为世界环保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则,让世界看到中国践行“双碳”理念。其他国家可以从中国的行动措施中获得经验借鉴。同时,形成示范效应与国际减碳风气,给部分消极国家带来压力,倒逼其推进减碳事业,最终促进全球减碳。
航拍塞罕坝千年秀林。(无人机照片)韩冰 摄最后,中国推行低碳还能带来更多商机。例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新能源汽车等,均涉及数字化改造。这意味着部分企业在新领域的商机,也有助于加速国家新能源技术创新,甚至带动全球新能源技术的发展,为经济与生态带来双重增益。(完)
受访者简介:
庞军,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能源与气候变化经济学。现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生态文明教育研究分会学术委员会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研究员。
上交所发函问询中炬高新重要诉讼 神秘竞拍人爽约宝能系股东法拍支付****** 新年伊始官宣大股东易主的中炬高新(600872)再遇波澜:一方面,重返大股东之位的火炬集团关联方起诉中炬高新获一审判决支持,造成上市公司2022年度预计提大额负债、业绩预亏,上交所最新就公司重大诉讼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另一方面,宝能系股东新年首笔司法拍卖高溢价落槌,但因神秘竞拍方上海尚若丰爽约支付,法拍终遭“流产”,而火炬集团方面第一大股东之位尚未实至名归。 目前宝能系股东在董事会席位仍占据主导。根据此前公告,火炬集团方面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换的确切计划。 对于上述情况,证券时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炬高新方面获悉,上市公司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将本次一审判决赔付结果在2022年度进行计提,并且准备后续上诉。另外,记者按照上海尚若丰工商注册信息致电联系人,但对方表示根本不知晓该公司。 诉讼计提负债 中炬高新业绩预告显示,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4亿元至6.14亿元,同比将减少10.56亿元至13.56亿元;上市公司扣非净利润为5.56亿元,同比下降22.6%。 中炬高新指出,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扣非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亿元;而来自工业联合土地合同纠纷案件的预计提负债达9亿元至12亿元,相应影响净利润。 “2022年公司主营酱油业务美味鲜收入是增长的,房地产收入同比上一年度减少,也影响了利润。”中炬高新方面还介绍,针对诉讼计提负债是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的,后续上市公司将会准备上诉,如果二审改判,届时上市公司会做会计冲回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1月28日收到工业联合两桩土地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判令上市公司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16.73万平方米、返还原告购地款0.33亿元、赔偿原告损失6.02亿元,并支付相关土地物业过户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基于审慎原则,中炬高新对上述未决诉讼拟计提预计负债共计9亿元至12亿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亿元至12亿元。剔除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影响,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亿元。 尽管业绩预亏,券商机构对公司仍然看好,认为中炬高新大幅预亏主要系一审诉讼判决计提负债所致,且目前并非终审判决,考虑公司后续上诉,预计负债事项本身及金额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调味品主业(美味鲜)及地产业务的经营发展暂无影响。 2月2日中炬高新股价反弹,午盘涨幅扩大,截至收盘上涨7.62%,报收于38.42元/股。 关联方时隔20年翻旧账 本次拖累业绩的重大诉讼,也引发监管层关注。2月1日,上交所向中炬高新发送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2020年9月至10月,工业联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分别要求上市公司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三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三块面积分别约1043.83亩、1129.67亩及797.05亩的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工业联合。2021年12月,经法院判定,将中汇合创作为上述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据披露,本次诉讼前,工业联合从未就上述合同事项主张过其对公司的权利;上市公司账面不存在上述三块土地使用权,与工业联合亦无与案件相关往来余额。中山中院认为,中炬高新彼时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工业联合公司交付案涉土地。对于该判决结果,中炬高新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在上诉期内提请上诉。 据了解,当时土地交易存在一定程序瑕疵,两家属于同一实控人,所以当时也并未计较。 企查查显示,火炬集团与工业联合为“兄弟公司”,实控人均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从时间线来看,上述纠纷涉及的土地交易发生于2000年前后,彼时上市公司大股东是火炬集团;但时隔20年“兄弟反目”,工业联合于2020年9月启动起诉中炬高新20年前土地交易并未履约,此时中炬高新的大股东变成宝能系股东中山润田。 因此,上述诉讼也被市场视为削弱宝能系对上市公司掌控力的类似“毒丸”计划。 对于市场这番猜测,中炬高新方面人士未予置评;至于火炬集团已经重回上市公司大股东,土地诉讼后续是否会撤销或者和解,前述人士表示后续并不清楚,“但判决已经下来了,我们只能依照法律途径继续上诉”。除了本次宣判的两宗土地案件,还剩余一桩土地纠纷案件还在由中山市第一民法院审理中,涉案规模相对较小。 由于遭遇流动性危机,宝能系股东中山润田持股遭频繁法拍和被动减持,而新年首笔司法拍卖再起波澜,神秘竞拍方最终并未支付价款。 中炬高新最新披露,1月9日至1月10日中山润田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061%股份被司法拍卖,但买受人上海尚若丰贸易有限公司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中山中院,因此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上述股份,另外上海尚若丰已交纳的保证金4195万元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相关案件的债务。 中炬高新表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直接影响。 本次司法拍卖起源于中山润田与交银金融租赁产生租赁合同纠纷,1月10日竞买人上海尚若丰以3.16亿元竞得,相较起拍价溢价约50%。但工商资料显示,本次竞买方上海尚若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25日,实际控制人为陈少轩,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 记者也致电了上海尚若丰的工商注册登记电话,接听者为一男性长者,表示根本不知道上海尚若丰,也不认识上海尚若丰的实际控制人陈少轩。 据媒体报道,上海尚若丰与宝能系实控人姚振华商业版图中的企业、人员之间存在交集。 另外,工商注册关系也显示上海尚若丰与姚振华弟弟姚建辉旗下的莱华控股存在关联关系,上海尚若丰疑似是宝能系的马甲公司。 对此,中炬高新方面人士回应不了解上海尚若丰是否与宝能系有关联,也不清楚对方未支付法拍价款的原因。 除了本次司法拍卖竞拍方背景神秘,去年12月14日,中山润田高达1.53%持股司法拍卖由深圳讯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4.62亿元溢价竞得。该笔竞拍关系重大,确认后将直接导致彼时中山润田持股被火炬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以不到1%的微弱差距反超。 而赢得这场关键战役的深圳讯方成立在拍卖前一周,注册资本仅100万元。类似新面孔赢得竞拍的场面也曾在韶能股份司法拍卖中出现,并且竞拍方股权穿透后,也与姚振华胞弟姚建辉存在关联关系。 脆弱的控股股东之位 尽管中山润田司法竞拍扑朔迷离,但持续被动减持终究削弱了大股东地位;另一方面,火炬集团联合鼎晖系暗中增持,也实现持股比例反超宝能系股东。1月18日晚间中炬高新公告,最新权益变动后,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13.75%,而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增至15.4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目前双方持股差距不到2%。进一步来看,火炬集团所集结的鼎晖系是本轮增持绝对主力: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鼎晖隽禺、鼎晖桉邺分别增持,合计达到1.48%;另外,CYPRESS CAMBO,L.P通过认购Guo tai Jun an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发行的产品进一步增加持有32.8万股(占比0.04%)公司股份对应的收益权,持股均价在24.4元至34.45元/股,本轮增持合计斥资3.72亿元。 在1月21日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的计划。 中炬高新方面人士表示,当前双方持股比例差距不到2%,董事会改选比较困难;虽然宝能系股东持股比例上不再是第一大股东,但董事会席位依旧占据大多数。不过,中炬集团并没有承诺不增持,未来应该也会视情况增派董事。 另一方面,宝能系也并未“躺平”。 就在中炬高新官宣易主的次日,中国宝能官微披露了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在2023年经营工作会议讲话时指出,2023年集团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回笼现金流,逐步化解流动性问题挑战,保障集团业务经营开展,同时抓住政策支持窗口期,推进集团诉讼和解、债务展期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发展基本盘。另外,大食品板块作为集团重点业务,要加快完善组织和搭建团队,推进重点基地工作方案的落地。证券时报记者 阮润生(证券时报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